企业名称及法人变更公告
由于我院战略发展需要,“沈阳建筑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”即日起正式更名为“沈阳建筑大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”。原企业法定代表人“李生效”变更为“彭晓烈”。
变更过程中给您带来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,敬请谅解!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的支持与厚爱,我们将继续通过不懈的努力为您带来更好的服务,成为您最佳的合作伙伴!